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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介绍:
民国教育给我们的借鉴
(摘录自《教师博览》2008年第1期)
教育乃千秋之大业,民国办教育的很多做法都值得今天借鉴和学习。
比如说教育法规。中华民国成立后,孙中山立即强调在中国实行免费义务教育。1912年,中华民国教育部明确规定:“初小、师范、高等师范免收学费。1946年国民政府制定了《教育宪法》,定位准确,要求明细,兹列举几条:“教育文化应发展国民之民族精神、自治精神、国民道德、健全体格、科学及生活智能。”“国家应注重各地区教育之均衡发展,并推行社会教育,以提高一般国民之文化水平。”等等。
比如说教育经费。《教育宪法》规定:“边远及贫瘠地区之教育文化经费,由国库补助之。其重要之教育文化事业,得由中央办理或补助之。”“教育、科学、文化之经费,在中央不得少于其预算总额15%,在省不得少于其预算总额25%,在市、县不得少于其预算总额35%,其依法设置之教育文化基金及产业,应予保障。”
比如说教师待遇。1927年公布的《大学教员资格条例》规定,大学教员的月薪,教授为600元-400元,副教授400元-260元,讲师260元-160元,助教160元-100元。教授最高月薪600元,与国民政府部长基本持平。在20世纪30年代初,大中小学教师的平均月薪分别为220元、120元、30元;而同期上海一般工人的月薪约为15元。20世纪40年代的《教育宪法》规定:“国家应保障教育、科学、艺术工作者之生活,并依国民经济之进展,随时提高其待遇。”资料显示,当时普通警察一个月2块银洋,县长一个月20块银洋,而国小老师一个月可以拿到40块银洋,民国时期小学教师的地位和待遇要远远超过县长。
比如说教材。民国教科书的编纂有两个特点,一是它的民间性,民间在编纂教科书上有较大的自主权,只报教育部审核即可;二是它的编纂者都是具有现代思想的第一流的教育家,如胡适、舒新城、郭秉文、朱经农、黎锦晖、廖世承等,由他们来商定给小学生编课本,自然也就体现了民国教育的基本理念。
比如说多样化的教育格局。当时的中国是公立学校和私立学校并存,形成了一个参差多态而又富有弹性的“差序格局”。私立学校跟公立学校比起来有灵活自由的优点,当时的文化环境足以让私立学校生存并且发展,社会上对于私立学校也没有偏见,这一方面得益于其时的文化生态,同时也得益于民国教育家的胸襟。
比如说不惜代价办教育。抗战前全国有4亿人,当时的西部只有1.8亿人,抗战爆发后大后方涌入了5千万人口,而当时西部的国民生产总值不到全国的30%,民生工业只占5%,却要养活50%以上的人口。在抗战最艰难的时刻,当时的国民政府却真正实现了免费义务教育!国民政府教育部于1937年底开始在四川、河南、贵州、陕西、湖南、甘肃、江西、安徽等地先后成立了22所国立中学及3所国立华侨中学,先后培养教育了10万“战区流亡学生”。
内容截图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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